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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物——石 家 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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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绍(1791~1839),字衣言,号瑶辰,嘉庆己卯科举人,壬午科进士。今唐兴镇封壁村人。

  石家绍自幼家庭贫寒,没钱读书,堂兄石家棋帮他上了学。他聪慧敏达,十分好学,博览群书,很有学问。道光二年(1822)进士及第后,历任江西省龙南、兴安、上绕、南昌、大庾等县知县,道光十三年(1833),提升瑞州府铜鼓营同知,十七年(1837)任绕州府知府,十八年(1838)任赣州(今赣州市)府知府。

  家绍居官清慎敏惠,刚到任,便出告示晓民:县衙内所用物资与民同价。当时地方上有人给县衙送去菜蔬,家绍婉言谢辞。并杜绝署内胥吏侵渔之弊,深受百姓爱戴。他常骑着一匹瘦马,巡回乡间,教民稼穑。遇到告状打官司的,辩明曲直,立为判断。有兄弟二人分家,为一佳桌而争执不让,家绍便让工匠照原样做了一个,让他们各取其一,但兄弟二人深有感悟,不取而去。他生性好施,“昏施烛,暑施笠,水施船,荒施谷”,施舍的经费都来自捐款。家绍做官不忘读书,经常秉烛夜读,购书十余万卷,无不通阅,当时全国共设28省,每省都有《通志》,而他竟熟读了17省《通志》。

  任南昌知县时,恰值水灾,许多百姓没有粮食吃,他便立即向皇上进呈了奏疏《赈饥条议》,提出了不少赈灾救民的好办法,尤其是提出了“以官养民则不足,以民自养则有余”的长远之计。当时到巡抚衙门求赈的每天有一万余人,面对着浩大的求赈群众,衙门计划以兵戎相胁。家绍说:“用武力对待百姓,这是激化矛盾,必然要引起事变。既然决定了赈灾,我愿意出去处理。”于是单人独骑,向民众宣布放赈日期,晓谕赈济办法。民众尊重家绍,闻谕遂欢然离去。赈济中,他根据历代荒年救民办法,采取平粟、散财、发粟、煮粥、兴工等5条措施,使赈济工作井然有序。他亲自监督执行,堵塞贪官舞弊之隙。除公费之外,他还将自己的三年养廉尽行捐赈。在兴安任知县时,他兴修水利,引水溉田万余亩,老百姓尽享其利。后在任期间,赈饥救灾,审理冤狱,竭尽全力为民办事,民众十分叹服,都亲切地称他为“石青天”。在任郡丞时,适逢抚院过境,其随从不遵约束,石不畏权贵施以杖刑。当时同僚惊恐,劝他到省署谢罪,石不从。抚宪素闻石清正,并且杖之有理,对他的正直无私极为赞赏,于是保举他升为代理知府,时人称誉他有“段司农遗风”。

  石家绍在任告假居籍期间,尽摈侍从,只留有一老仆。凡乡民婚丧嫁娶,他都早早到场,代主款客,俨然一乡下老农,丝毫没有官宦介贵之气。道光十九年(1839),石因理冤狱一案过于劳累而卒,终年48岁。当地民众闻讯无不为之泣下,所任各县绅民争相请求将他入当地名宦祠,南昌绅民则捐款在百花洲为他建立专祠,长年祭祀不绝,其爱民如子的精神和敢于惩恶的浩然正气被广为传颂。石家绍可谓著名廉吏,《清史稿》卷478,列传265循吏三,载有石家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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