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翼城关注┃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时期防疫安全消费警示

  • 曲子
楼主回复
  • 阅读:6698
  • 回复:0
  • 发表于:2020/1/27 16:37:18
  • 来自:山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翼城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点击翼城在线网关注我哟

翼城在线网立足翼城,辐射山西;有翼城粉丝12万人,本地新闻资讯、二手信息、贴吧论坛、娱乐消费、商家活动等服务。分享价值传播快乐,快来订阅吧!业务微信:yczx035703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规范市场正常经营、消费秩序,防止发生各类价格及其它广告违法行为,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国和国价格法》、《广告法》等法规,特对全市餐饮、药品和医疗用品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提示告诫。


        一、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相互串通、趁机涨价;严禁不履行价格承诺、价格欺诈;严禁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推动口罩等医用商品价格大幅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禁止采购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确保餐用具清洗消毒后使用,每天对保洁设施和区域用酒精进行消毒。


        三、有关预防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医疗广告,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发布。


        四、消毒剂广告宣传必须在其说明书范围内,广告中涉及”杀菌““消毒”等功效的,不得引用”新型冠状病毒“有关内容。


        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面部署开展防疫用品价格及广告宣传的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哄抬物价,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



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行动起来

为了您的健康

也为大家安康

如有疑似症状

请拨打就近发热门诊电话或

翼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值班电话

0357---4922552

翼丨城丨在丨线

借我传媒  扬您品牌

业务合作电话:0357-4981999

业务微信号:yczx035703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翼城人自己的APP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