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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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3/7/29 19:40:22
  •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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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启用时间为2013年8月1日,监控设备的位置为:
  1、城区中心十字口,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2、红旗街十字路口,东、西,南、北三个方向;
  3、降原路十字口,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4、老十字街十字口,东,西、南、北三个方向;
  5、运管所三叉路口,及县城各个红绿灯
    6,唐霸大道米字路口
    上述地点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对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电子监控测速系统启用时间为2013年8月1日,测速设备的位置为:
  1、108国道927KM+450M(南唐十字口),南、北两个方向,该路段限速值为60公里每小时;
  县乡道沁水线(9KM+600M),东、西方向和由南向北三个方向,该路段限速值为40公里每小时;
  2、234省道上浮山,东、西两个方向,该路段限速值为60公里每小时;
  原331省道南环路经改造,东、西两个方向,该路段限速值为70公里每小时;新增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
  唐霸大道卡口经改造,东、西两个方向,该路段限速值为70公里每小时;新增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
  上述地点电子监控测速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对超速、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停车、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请交通参与者按照新的交通标志、标线、停车线进行行驶和停放,城区内旧的交通标志、标线、停车线自公告实行之日起废止,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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